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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接面向当事人

海淀检察院
1998-11-23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讯实行“检务公开”后,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将率先在讯问证人、提讯犯罪嫌疑人时,首先向当事人出示权利、义务告知书,向当事人讲明与之相关的法定权利与义务。

近日,海淀人民检察院通过报纸、电视、宣传橱窗、发放“检务公开”手册等形式,广泛向辖区公众宣传“检务公开”的内容。为便于向当事人陈述“检务公开”内容,海淀区检察院各业务科室分别制订出公示内容和承诺、监督条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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